投訴來源: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
投訴人:龐先生
投訴對象:深圳市聚田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本人于2022年11月20日通過抖音直播間購買一件價值69元的隨身wifi,商家承諾質保3年,到貨后按照商家指引充值499元服務費,有效服務期為一年并額外贈送18個月。后因設備充電口出現問題導致充不進電,與商家協商質保,商家拒絕。后本人自費25元在當地修理,開始使用的次日,商家又停止網絡服務。2023年11月,經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調解,恢復了一段時間的網絡服務。2024年2月,設備又連接不上網絡了,商家客服也遲遲沒有回應。
調查、調解情況:
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收到消費者投訴后,立即聯系消費者及商家核實情況。工作人員致電商家反饋有關情況,起初商家承諾會配合處理好投訴,但我會后續通過消費者核實商家并未履行,之后致電商家均無應答。工作人員向商家發送調查函,商家拒收。經查,該公司注冊地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油松社區東環一路1號耀豐通工業園1-2棟2棟1101。
后續措施:
針對該商家不誠信的行為,市消委會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微博、今日頭條、官網以及深圳新聞網、i深圳APP、都市頻道、FM105.7等多種渠道進行公示。
市消委會將持續關注消費者投訴問題的解決,并視情況按照國家賦予的法定職責,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關行政部門移交投訴、信用推送、支持消費者起訴等手段,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提示:
深圳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