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來源: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
投訴人:吳女士
投訴對象:深圳市標榜半島教育有限公司龍崗托育分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標榜半島教育有限公司龍崗分公司)
消費者要求:按照承諾退費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本人于2019年12月29日在該商家處簽訂標榜半島遠洋幼兒學苑入托家長協議,并一次性付款26972元。協議有效期截止2020年9月10日。后因疫情商家開課斷斷續續,導致本人未能在有效期內上完課。目前剩余30節特色課以及三個半月的托管課未上完,本人遂向商家提出退還剩余費用的要求,商家始終不予退款。
調查、調解情況:
深圳市消委會接到消費者投訴后,立即聯系消費者及商家核實情況。經我會調解,商家承諾消費者提供合同、收據等相關資料后可按流程為消費者辦理退款,到賬時間約1-2個月。后消費者再次向我會反映其后續向商家提供相關資料,商家以課時過期,財務無法退款為由推諉拒不履行承諾。我會再次介入調解,經營者仍拒絕兌現退款承諾。經查,該商家注冊地址: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遠洋新干線榮域花園3棟102-105。
后續措施:
針對商家拒不履行承諾的行為,市消委會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微博、今日頭條、官網以及深圳新聞網、i深圳APP等多種渠道進行公示。
市消委會也將持續關注消費者投訴問題的解決,并視情況按照國家賦予的法定職責,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關行政部門移交投訴、信用推送、支持消費者起訴等手段,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提示:
在此,深圳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
依據《消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