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來源:龍崗區消費者委員會
投訴人:謝女士
投訴對象:深圳市龍崗區拾光造型店
消費者要求:退費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本人于2022年4月24日在該商家處花費1500元購買預充值會員卡,后于2022年5月26日在該商家處再次充值1000元,并約定只在東大街門店處消費,如果該門店關閉就要退款。2022年10月6日本人發現該門店關門停業,要求商家退款,經多次協商,商家依然拒絕退費。
龍崗區消委會接到消費者投訴后,立即聯系消費者及商家核實情況。經區消委會核實,商家曾向消費者承諾過該門店關閉就可以退款,現商家拒絕退款,只同意轉消費者到其他門店消費并贈送相關項目服務。消費者表示不同意在其他門店繼續消費,要求商家按照承諾退款,商家表示拒絕退款并拒絕區消委會調查、調解。經查,商家注冊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平湖街道鳳凰大道御峰園J2棟101號。
在此,深圳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謹慎選擇此商家消費。消費前可通過“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官網及微信公眾號、深圳信用網、“i深圳”APP、百度“愛企查”等平臺查詢經營者的消費評價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