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4年4月28日訊(記者 張玲 翁任瑩)最近,上海、廣州、杭州、珠海等多地酒店取消強制刷臉入住規定,只需登記身份證即可入住,法律界人士對此表示歡迎。在2024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旅游研究院院長戴斌建議,取消入住酒店必須“刷臉”的行規,限制旅游場景過度使用“人臉識別”。在他看來,刷臉入住不但降低旅游行業的服務效率,增加了企業經營成本,而且也容易引起游客的不滿和投訴。
多地酒店取消強制刷臉入住,對消費者而言是好事。(圖文無關,本網資料圖片)
記者注意到,“刷臉”技術這幾年已經在多個領域普及推廣開,既包括經營場所如賓館、銀行、車站、體育館,也有非經營性場所如學校、小區、工作單位等。這些場地大量地使用生物信息識別技術,相當一部分還伴有強制性要求,比如“不刷臉不讓進小區”“不刷臉不能辦理業務”等等,2019年,浙江理工大學郭兵起訴杭州野生動物園強制刷臉入園,被媒體稱為“人臉識別第一案”。
可以說,“刷刷刷”給人們帶來便利,也無形中埋下法律風險,現在到了要重視個人生物信息的時候了。在深圳執業多年的張玉笛律師接受法律“玲”距離欄目采訪時明確表示:強制刷臉這樣的行為可能已經涉嫌違法。人臉信息屬于高度敏感的生物信息,消費者在消費時有權選擇是否使用人臉識別技術。
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對公共場所人臉識別進行明確立法,但在2021年就明確了賓館等經營場所濫用人臉識別屬于侵權;2023年頒布的《人臉識別安全規定》征求意見稿也明確說明,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才可使用人臉識別技術。
如果不得不使用,也應當優先使用非人臉識別方案。“也就是說人臉識別技術能不用就不用,如果要用也應當在必要的時候,比如維護公共安全目的,同時還要做好數據處理、儲存和監管工作。”張玉笛律師表示。
張玉笛律師接受深圳法治發布、法律“玲”距離欄目記者采訪。(張玲 攝)
張玉笛律師介紹說,為保護消費者權益,配套出臺了《消費者保護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2024年7月1日即將實施。該《條例》明確要求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性概括授權、默認授權等方式,強制或變相要求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個人信息。“消費者有權選擇是否使用生物信息。”
強制性采集生物信息將帶來怎樣的法律風險和隱患呢?張玉笛律師表示,強制性采集生物所帶來的隱患更多是個人隱私被不法利用。因為無法得知這些生物信息會被如何處理?如何保護?如何監管?是否被提供給了第三方?一旦被濫用或竊取,會造成重大的損失。
“社會在進步,在科技發展提供便利的同時,也要平衡公共安全與個人隱私之間的關系。”
【關于張玉笛律師】
張玉笛律師團隊主導參與企業法律顧問、民商事及刑事案件綜合3000宗以上。堅持“知無不為,靜思篤行”的執業理念,專心、誠意地為每一位客戶提供更加專業、高效、有溫度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