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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聞網2024年3月8日訊(記者 張玲 翁任瑩)一份有價值感的職業,可以讓女性成為怎樣的人?突破框框限定,深圳律師中的半邊天,正在成為自己的“光”。本期法律“玲”距離“三八節”特別策劃,我們邀請深圳年輕女律師鄭炫媛聊聊律師這個職業給她帶來的得與失,聊聊未來的職業發展方向。
在我們采訪的前幾天,她還在抗拒律師這個職業給自己帶來的枷鎖,甚至一度有非常強烈的轉行的念頭。鄭炫媛說,世人眼中的女律師干練且強勢,另一方面可能也是一個難以靠近的人。很多男同胞知道她是女律師,第一反應就是,“吵架肯定吵不過你”。這一切,在她去養老院做公益之后,釋然了。
她認為,律師這個職業讓她實現自力更生和社會價值,讓她有能力回饋社會。現在的鄭炫媛對自己的職業有了新的認識,未來,她期許做一個眼里有光、開心的律師,有空就做做公益,做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以下是記者與鄭炫媛的對話。
法律“玲”距離:您怎么看待律師這個職業?做女律師是什么感覺?
鄭炫媛:在昨天之前,我有很長一段時間很抗拒我的律師職業和身份。我在前年、去年就開始念叨著“我想轉行”。當時覺得,律師給我帶來很多的枷鎖。因為世人眼中的女律師形象,應該是強大、干練、強勢、能說會道。另一面,(女律師)也是一個難以靠近的人。因為很多男同胞一聽到(我是)一個女律師,第一反應就是“那你一定是一個很強勢的人,我吵架一定吵不過你。然后你的賺錢能力也會很強,家庭上兼顧不了。”律師可能對我來說是一個枷鎖,而不是一個榮譽。我覺得很疲憊。
法律“玲”距離:您認為可以從律師這個職業中獲得什么?
鄭炫媛:昨天我去養老院的時候,我跟養老院的老奶奶說我是從事普通文職工作。老奶奶問我有沒有對象。我說我沒有對象,可能因為我是一個律師,所以找不到對象。那個老奶奶對我說,今后一定會有一個很愛你的男孩子出現。
后來我在跟她交流的過程中,我覺得,任何一個職業都是有失有得。而律師這個職業,其實我得到的是更多的。它給我帶來前期的資本積累,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存到世人看起來還算可觀的收入,也實現了我的社會價值。
如果我不是一個律師,而是一個朝九晚五普通的文職人員,我是不可能隨時抽空響應養老院或者幼兒園(的活動)。因為我是一個律師,我才有這個能力回饋社會,做我想做的公益。這是律師職業帶給我的另外的開心的東西。
因為我是律師,所以我看到更多別人看不到的正能量的或者黑暗的東西,這些也就成就了現在的我。所以,今天的我看來,律師這個職業于我,是相互成就。
法律“玲”距離:你理想中的女律師是什么樣的?你想成為怎樣的律師?
鄭炫媛:你問我要成為怎樣的律師?要是以前,我可能會很官方地告訴你,“要做一個為當事人維護最大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正義的律師。”那我現在只希望做一個開心的律師,能夠平衡自己的內心和工作,有空的時候就去做做公益,做自己喜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