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3年10月17日訊(記者 翁任瑩)“我要帶孩子去游樂園玩,憑什么攔我?”趙某抱著兒子壯壯質問。
壯壯的祖父母攔在前面大聲喝道:“敢帶走我孫子,就跟你拼命!”
原來,趙某與李某甲離婚后,兒子壯壯由前夫李某甲直接撫養。近日,趙某前去探望兒子后,計劃帶壯壯外出玩耍。壯壯的祖父母李某乙和王某撞見后急忙阻止,雙方發生了激烈爭吵,李某乙打了趙某。趙某報警后,派出所將該糾紛委托深圳市坪山區碧嶺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調解之初,雙方當事人言辭激烈、情緒逐漸失控。為平息雙方怒火,調解員首先采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并邀請李某甲參與調解。面對法律意識較為淡薄的李某乙和王某,調解員從“法理”角度出發,引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對于探望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說服老人要懂法守法,尊重趙某的探望權。同時,通過“情理”的角度引導其換位思考,多體諒趙某作為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思念之情,并表示,孩子需要在父母的呵護下成長,如果一味阻止母親探望孩子,也會影響到壯壯的心理健康。
隨后,調解員建議雙方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協商探望的時間、方式,避免后續因此再起糾紛。
在接下來的“面對面”溝通中,趙某表示愿意在探望前通知李某甲、李某乙和王某。李某乙也對動手打人的過激行為向趙某道歉,并歡迎趙某常來探望兒子壯壯。一場因行使探望權引發的鬧劇就此平息。
【調解員說法】本案中,趙某作為壯壯的母親,雖然不直接撫養子女,但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權不僅是父母的權利,還有利孩子的身心健康,減輕父母離異對兒童的負面影響;孩子的成長離不開父母的共同關懷,當事雙方應就探望權的行使積極溝通,盡力解決分歧、妥善化解糾紛,合力創造有利孩子健康成長的環境,別讓探望權糾紛再次傷害孩子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