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網絡熱點,直面網友關切。張玲說法,聯手深圳市律師協會,請來深圳專業律師,從身邊網事入手,讓法律好懂好用,做你身邊的法律智庫。歡迎你把更多的法律案例和困惑告訴我們,我們請律師來解答。(電話:83521468,傳真:83911897,郵箱:zhangl@sznews.com )
保護消費者權益,2021年的主題是“守護安全,暢通消費”。(本網資料圖片)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1年3月15日訊(記者 張玲)又到“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今年的主題是“守護安全,暢通消費”。作為消費者,你是否遇到過消費陷阱?今天的張玲說法,請出有著16年執業經驗的浙江天冊(深圳)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陳偉律師做一次快問快答,集納梳理常見的消費投訴案件,希望能給各位提供法律維權的指引。
記者問:辦理預付式健身卡之后,健身房關門停業,能要求退款嗎?
消費者張三購買健身年卡一張,2個月后發現健身房已經關門停業了,客服人員告知年卡一經售出,概不退還。張三要求退還全部款項,該如何維權?
陳偉律師點評:
本案中的消費方式為預付式消費,預付費式消費也稱提前消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鑒于目前經營者已經關門店停業,不能提供約定的服務,張三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還相應款項,符合法律規定。經營者收到上述請求后,應當在十五日內辦結。“經營者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確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消費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過十五日未退款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