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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中國人大網相關頁面截圖。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1年2月8日訊(記者 張玲)當家暴事件刷屏的時候,我們除了義憤填膺,還能做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簡稱《反家暴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20天后恰好五周年。作為十幾年一直專注婚姻家事的律師團隊,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杜芹律師和謝翠芹律師發現,家暴的陰影從未消散,看上去很簡單,處理起來很難。
杜芹律師說,家暴之所以存在,就因為——控制! “你不同意我的意見,你不給我留面子,你喋喋不休,你不按我說的做……揍你!一切按我的,就對了。然后反復施暴,然后習以為常,然后控制了你的婚姻,你的生活,你的自我。”
具體到最近刷屏的家暴事件,杜芹律師說,盡管家暴的事實有待核實,但也可以看出,受害者的反家暴行為不僅僅是和家暴施暴者做斗爭,也是在跟施暴者的家庭所處的社會環境做斗爭。只有這個社會環境整體有了改變和進步,才有可能真正解決家暴行為。
五個途徑解決受害者遭受家暴后的困惑
家暴了,到底該怎么處理?這個問題,是受害者遭受家暴之后的第一個困惑,也是咨詢者常問律師們的第一個問題。
杜芹律師說,別慌,問題總有解決的路徑:
(一)樹立一個自己的“家暴定義”底線
受害者自己要明確:對方的行為超越怎樣的強度就是家暴,一旦觸犯底線,就必須啟動“解決問題”的模式,進入到下一步。
(二)自力救濟
怎么自救?促膝長談、尋求真相是必要的,讓對方真誠道歉是必要的,讓對方保證不再犯是必要的,告知對方下次再犯就要升級處理方式也是必要的。
(三)尋求親友團幫助
不要怕不好意思。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記得聯絡父母兄弟姐妹親戚朋友,關鍵時刻會發覺親情的可貴和力量。
很多受害者走不出這一步,事實上是縱容了施暴者,讓施暴者連接受親情道德譴責的壓力都沒有,一身如此清爽毫無代價,如同犯錯的小朋友,得不到批評一定還會再犯。
(四)尋求街道、婦聯、人民調解幫助
如親友團已經無法對施暴者形成影響,則應及時尋求外界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的幫助,包括街道、婦聯、人民調解機構。
當你不想上升矛盾、又不知所措的時候,這些溫和的第三方,至少可以給你提供安慰理解和必要解決方案建議,有時他們還能提供教育、調解等工作,協助和指導你與對方溝通談判,尋求最終解決之道。最后,法律還賦予他們可以代替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護令。
以上(三)(四)項中尋求親友和其他第三方的幫助,這是解決方式升級的過渡階段。
杜芹律師告訴記者,一般人解決家暴問題缺乏過渡,要么長期隱忍,要么激烈爆發,這樣往往得不到好的結果。很多受害者因為自我封閉,沒有外界意見的介入,逐漸缺乏樸素的是非和價值判斷,另一方面又承受過度的心理壓力和自我否定,最終越發難以解決問題,形成惡性循環。
(五)報警求助
在自救、尋求溫和第三方的幫助后,仍不能改進家暴狀況的,請立即選擇報警處理和留存證據。先禮后兵,如有前述過渡階段,這一步就順理成章,受害者心理上更容易接納報警的處理方式。
當然,對于特別嚴重可能危害生命安全的家暴,無需任何過渡,請直接撥打110。報警求助目標有三:
1、為對方實施的家暴行為取證。
2、至少讓對方有承諾不再施暴。
3、對施暴者給與威懾、教育和懲戒。如警告、拘留、出具家暴告誡書;嚴重的,涉嫌犯罪處以刑罰。
記者注意到,實際案例中發生過這樣的情形:當受害者決定勇敢走出家暴陰影,選擇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法院不一定支持離婚請求。這個時候怎么辦?
杜芹律師的建議是:第一次判不離后雙方分居1年,可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應當判離。如有家暴,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責令施暴方200米范圍內不得靠近。
“承認和直面困難,然后承受和解決它。即便沒有家暴,誰又能不遇到困難呢?家暴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解決家暴問題的態度和勇氣。”杜芹律師說,聚焦家暴,是要給家暴受害者更多的關懷、幫助和智慧,讓她(他)們盡快走出陰霾、找回自我,走向正確的方向。
超實用!家暴受害者應該如何報警?
一、第一時間撥打110
對110言簡意賅說明被打情況,并且明確告知:自己所感受到的強烈威脅和恐懼,是非常必要的!
很多受害者都會有“家丑不可外揚”的想法,擔心自己報警的事情會被他人所知,成為別人口中的談資,所以往往一忍再忍。《反家暴法》出臺后,公安機關將對報案人的信息持保密責任,不用再擔心有隱私泄露的風險了!遭遇家暴,就要果斷報警!
二、接聽派出所警察電話
《反家暴法》的出臺明確了公安部門在面對家暴糾紛求助時的出警責任。報警后警方應對家暴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所以,當家暴受害者報警后,必須堅持讓警察到現場。
三、與上門警察進行溝通
此時要做的,首先是冷靜陳述剛剛發生的家暴情形,再主動提出要求出具報警回執、要求給雙方做調查筆錄,要求做傷情鑒定!
通常現場做筆錄的情況較少,因為需要兩名以上的警察在場,立即回派出所做筆錄是比較好的選擇。理由是夜長夢多,第二天家暴受害者可能已經動搖要不要去派出所了。而如此這般,也就縱容了一次施暴者,也錯失了一次本可以讓人民警察好好教育施暴者的機會!更重要的是,世事無絕對,所謂的家暴往往就是在這一次次的一念之間,變得越來越習以為常。
四、到派出所開報警回執、做筆錄、開委托鑒定書
派出所做筆錄,還是有點費時間,需要點耐性。記得一定要講述清楚事發過程,施暴者如何進行傷害,要求警察秉公處理。筆錄是需要受害者本人確認簽字的,要先仔細查閱內容,無誤后再簽字確認。
五、根據鑒定結果,進行處理
鑒定結果出來了,如果是輕微傷,家暴者可能需要承擔10天左右的行政拘留;如果是輕傷,家暴者將面臨“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當然,追究打人者責任的前提都是:受害者不原諒施暴者!
對于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察同志可能會對加害者進行批評教育或向雙方出具告誡書。杜芹律師建議:一定要強烈要求警察出具告誡書!因為除雙方當事人外,派出所還會將告誡書送交施暴者或受害人所在的居委會、村委會,以便日后對當事人進行查訪,監督、避免傷害再次發生!所以說,對受害者而言,告誡書不僅是認定家暴重中之重的證據,也是防止自己再次受傷的盾牌!
如果打人者施暴后逃跑了,也不要緊。家暴受害者該做的筆錄和鑒定就去做,然后強烈要求警察同志去找施暴者做筆錄、進行處理。
杜芹律師表示,在這個過程中,警方制作詢問筆錄、傷情鑒定和訓誡書等資料,其意義已不僅限于一項法定工作:對施暴者來說是威懾;對被害者而言,將成為維權時認定家暴事實的重要證據。
【關于杜芹律師】
杜芹律師(本網資料圖片)。
杜芹律師,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全球總部合伙人、盈科全國婚姻家事委員會主任、深圳律協民事委員會主任、幸福加遺囑庫創始人。專注辦理婚姻、繼承等重大疑難家事訴訟,提供家族財富管理傳承規劃與落地實操。《婚姻律師,這么做才專業》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