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網評論員 婧歆
深圳“禁摩”政策實施以后,電動車成為人們出行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近年來,尤其是在外賣平臺和快遞行業興起后,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數量越來越多。走在路上時,我們經常能看見快遞小哥和外賣小哥騎著他們心愛的“小摩托”飛馳而過。然而,他們在追求速度的同時也是在拿生命送物送餐。
電動車使用數量劇增,一些電動車違反交規、危險駕駛、不合理停放的行為也引發了不少交通事故和悲劇。據交警部門統計,2019年1月初至11月底,深圳市共發生涉摩涉電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508起,事故共造成100人死亡、549人受傷。事故死亡人數占全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的40.98%。其中,涉及外賣、快遞行業的交通事故共5宗,造成5人死亡。同時,交警部門共查處外賣行業電動車交通違法19萬宗,快遞行業電動車違法2.4萬宗。
在馬路上駕駛電動車,就好比“肉包鐵”,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人身傷害很難避免。電動車雖小,看起來似乎沒什么威力,但如果駕駛不按交規,不佩戴安全頭盔、違法停放和充電的話,也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因此,為規范電動車管理,讓市民出行更安全、更順暢,盡最大努力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顯得格外必要。今年4月9日,深圳交警聯合寶安、光明區政府對電動二輪車開展備案試點,發放我市首張電動二輪車“車牌”。此項舉措為以后全市電動二輪車登記上牌納入統一管理奠定基礎。目前,我市已有五個區開展了電動二輪車備案登記試點工作,試點半年,涉“電”車輛交通事故下降了3成。
同時,電動二輪車備案號牌中裝有芯片,如駕駛電動車時有在機動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車輛只要經過非機動車專用電子警察,就會被自動識別出違法行為和車輛信息。據介紹,交警部門目前正在加緊推進建設非機動車專用電子警察。
交通安全無小事,遵守交規,是對自身安全的負責;嚴謹的交規,是對每個人人身安全的保障。交警部門不斷推動完善電動車立法工作,打造電動車安全騎行生命線。除了相關立法以外,作為市民也應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加強對交通法規的學習,提升守法意識,確保文明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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