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網評論員 緬梔
近日,電信詐騙案又添新案例。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接到多起“冒充電商平臺客服假借退款實施詐騙”的案件,詐騙手法類似,大多以網購產品質量有問題予以退款為由,誘使受害人進行轉賬操作。無獨有偶,福田警方近日也破獲一起以辦理貸款為名實施電信詐騙的案件。
詐騙分子靠手機和網絡就能騙取高額贓款,簡單的犯罪手段使電信詐騙屢禁不止。電信詐騙案具有覆蓋面廣、手段翻新速度快、調查取證難等特點。電信詐騙案的受害人規模能達到百人以上,橫跨不同地域、職業和年齡層,讓人防不勝防。作案手段多元,迭代迅速,從短信電話、微信、兼職刷單群到虛假網貸平臺,同類騙局往往在一段時間內集中涌現,并在2至3年內迅速升級。電信詐騙隱蔽性強,無接觸的作案過程導致犯罪線索難以追查。同時,由于年輕人是網絡金融工具的主要用戶,這一群體成為主要的受騙對象,還出現一種專門針對青年男女的網絡交友詐騙手段。
打擊電信詐騙,需要群策群力,離不開公安機關、電信管理部門、電信運營商和借貸平臺的合力整治。除了公安機關對詐騙活動的偵查抓捕外,各相關部門之間形成有效的聯動機制至關重要。2018年,工信部印發《關于推進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基礎電信企業為國內手機用戶,提供涉嫌騷擾電話來電號碼標注提醒和風險防控警示服務。通過對運營商進行明確授權,發揮了法律在打擊詐騙中的重要作用,加強了多部門協作聯動機制的建設。
在電信詐騙案中,個人信息泄露似乎已成“標配”。在羅湖警方接到的多起案件中,受害人的個人信息和網絡數據均被泄漏,犯罪分子通過準確說出受害人基本信息,贏得信任。公眾網絡隱私安全意識薄弱,填寫一些不重要的網絡表單,就可能將個人信息拱手讓人,被轉手倒賣落入詐騙分子之手。今年出臺的《民法典》中,對個人信息安全的相關規定非常值得關注。“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在人格權法編中獨立成章,明確規定了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的民事權利,為下一步個人信息保護專門立法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據。
面對無孔不入的電信詐騙案,政府部門和電信機構需要聯合打擊,同時,網絡借貸平臺也要提高門檻,針對不同用戶加強分類審核。相關部門要加大對征信系統的推廣力度,使公眾了解征信系統和日常生活的聯系,提高警惕性,避免詐騙分子鉆認知漏洞。只有構筑起全方位的防范網絡,才能避免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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