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網評論員 可木
光明區的電單車也要有“身份證”了!3月9日,光明區率先全面推行電單車登記,車行、車主均可通過微信小程序,掃碼登記電單車信息。這將讓合法購買的電單車,都擁有一個電子“身份證”。
電單車如何管理,一直是全國各地城市管理的一大“痛點”。一方面,電單車以其方便快捷成本低等優勢,成為了不少市民的出行選擇。另一方面,全國各地電單車引發的交通故事數量攀升。比如,據媒體報道,我市2018年電單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40%。因部分產品質量低劣、不符標準、事故易發等問題,電動自行車也被不少人稱作是“馬路殺手”。
在此背景下,電單車“電子身份證”的推出,正是深圳科技賦能城市治理的一大探索。該程序有信息收集、一鍵報警、信息查詢、數據統計和數據應用等功能,能讓執法部門及時發現異常車輛,有效打擊盜竊電單車的犯罪情況。此外,當每輛電單車都有“身份證”后,在交通事故發生的身份確認追查等方面,也能一鍵查詢,成為破案的有力“武器”。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時期上線這項服務,旨在讓車主、車行少跑路,也能有效阻擊疫情接觸傳播。
此外,電單車“身份證”的推行同樣是城市人性化管理的一條新出路。一直有觀點認為,電單車上路過于危險,建議將其“一刀切”,轉而發展公共交通。但是因為目前存在的弊端而否定電動自行車的便民,恐怕有因噎廢食的嫌疑。堵不如疏,電單車“身份證”的試行,一方面賦予了其上路的“合法”與“合規”,打破了一直以來所采取的“禁止”措施;另一方面,也是提升城市依法行政和治理能力的需要。
在光明推出電單車“身份證”之前,我市針對電動自行車的一系列治理措施,也已經逐步落地。針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市法制辦此前就起草了《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并于2018年7月12日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中就提到,電動自行車經公安交管部門備案后方可上路行駛,市公安交管部門對已備案的電動自行車核發載有車輛和駕駛人員信息的二維碼作為備案憑證。2019年4月15日,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執行新的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新國標實施后,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深圳生產銷售。在今年的1月1日,深圳交警也開始實行了非機動車12分管理制,開展電動自行車“最嚴整治”行動。
在電單車管理這一“痛點”上,深圳下了大工夫,也經歷了多年的探索與試驗。電動車問題不是一夜之間形成的,管理部門的最大挑戰是找到安全與發展的平衡點。實施電單車“領證”,讓其行駛在依法依規的道路上,或能成為解開電單車治理難題的其中一把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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