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素描:郭紅松繪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作出的重大抉擇。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全面實施憲法。
此次憲法修改完善了依法治國和憲法實施的舉措。憲法修正案草案將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修改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從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到健全社會主義法治,是我們黨依法治國理念和方式的新飛躍。作這樣的修改,有利于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加快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同時,將憲法宣誓制度在憲法中確認下來,這樣的修改有利于促使國家工作人員樹立憲法意識、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也有利于彰顯憲法權威,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憲法實施。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憲法和法治在現代化建設和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戰略任務,前所未有地以中央全會專門專題研究并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定,前所未有地把全面依法治國提到“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新高度,開啟了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的新征程。黨的十九大把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確立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對新時代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新部署,為推進憲法實施和監督提供了強有力的政治保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憲法實施取得了顯著成就。一是健全保證憲法實施的法律制度。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制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制定國歌法、實施憲法規定的特赦制度等多種方式,保證了憲法全面有效實施。二是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從2013年至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一府兩院”新制定的100多件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逐件進行主動審查研究,對地方性法規積極開展有重點的主動審查,接收處理各類審查建議400余件,依法糾正50多件地方性法規和司法解釋中存在的與法律不一致問題。三是通過一系列決定、決議,推動和保障憲法規定的制度貫徹落實。如通過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為香港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有序完成行政長官換屆選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通過關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決定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之際,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充分體現依憲治國理念和人道主義精神。通過關于成立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籌備組的決定,根據憲法精神和有關法律原則,采取創制性辦法及時妥善處理遼寧賄選案,維護了憲法和法律權威。通過關于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明確要求堅持把學習和宣傳憲法放在首要位置,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以憲法引領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取得顯著成就。立法機關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質量不斷提高,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和發展。行政機關堅持依憲施政,推進依法行政和行政體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設展現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司法機關依憲依法深化司法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憲法和法治權威在全社會逐步樹立,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尊法守法逐漸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憲法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這是我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也是一條基本規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通過憲法修改以國家根本法形式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進行憲法確認,對于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在全面依法治國取得顯著成就的新時代,對我國現行憲法作出必要的修改完善,把黨和人民在治國理政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通過國家根本法確認下來,使之成為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為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活動準則,對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廣泛動員和組織全國各族人民為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而奮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特別是,此次憲法修改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必將更好地發揮我國憲法的規范、引領、推動、保障作用,為新時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強國提供有力憲法保障。(作者:李林,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